2018年9月19日,普洱市中医医院在五楼学术厅举行了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培训,近百名医护人员参加培训。
《条例》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,包括伪造病历直接责任人降级撤职;未按规定填写、保管病历,最高罚款5万元;发生医疗纠纷可申请人民调解;新闻媒体散布虚假信息将受处罚等内容。正如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所言,《条例》的出台,有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;有利于关口前移,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,畅通医患沟通渠道,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;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,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,促进医患和谐。作者/刀康平(普洱市中医医院医务科)